![]() |
| 网站首页 | 苏教国标版语文教案 | 人教课标版语文教案 | 语文版S版教案 | 语文版A版教案 | |
![]() |
您现在的位置: 小强语文 >> 学校资料 >> 班主任工作 >> 张正文 论坛交流 全站文章索引 |
|
|
|
| ||||||||
|
|
|
| ||||||||
|
|||||
| 小学学生安全责任状 | |||||
作者:未知 张来源:网站收集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7-8-30 ![]() |
|||||
龙潭小学学生安全责任状 为了落实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方针,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、州、县教育局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,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,杜绝重大、恶性事故,避免引发群体性事件,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,特制订本安全责任状。 一、学生家长应配合学校教育学生严格遵守本责任状,不得参加有碍身心健康和不安全的活动。 二、学生应自觉服从学校教育管理,遵循家长教诲,自觉履行下列各项规定,关爱自身与他人的安全,做到自爱、自律、自理、自强、自护,如违反以下规定后果自动负。 (1)、学生不得私自到河里、池塘等地游泳、戏水。 (2)、学生请假或放假回家路上不得乘坐“三无”车,在公路上行走,必须遵守交通规则。 (3)、学生不得持有管制刀具、打架斗殴、偷窃他人财物、破坏公共财物。 (4)、注意饮食卫生,不买“三无”产品,不吃不洁食物,防止食物中毒。 (5)、学生不得进入网吧、歌舞厅等不宜涉足的营业性娱乐场所。 (6)、上下楼梯、楼道靠右走;不追逐、嬉闹,发现楼梯拥挤,应自觉维护秩序,不争先恐后。 (7)、学生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,早晨迟到时间为7点,中午为1点30分,如学生提前从家里出发,在作息时间外发生的一切后果自负。 本责任状由学生、学生家长及班主任签字,有效期一年,交由学校存档。 学生签名: 学生家长签名: 班主任签名: |
|||||
| 张录入:admin 责任编辑:admin | |||||
| 【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】 | |||||
| 最新热点 | 最新推荐 | 相关文章 | ||
| 没有相关张 |
| | 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 | 联系站长 | 友情链接 | 版权申明 | 管理登录 | 给站长留言 | ||
|
|
||